遼寧關於修改藥品檢驗報告時限要求的通知
時間 :2016/03/16 08:37:42
發布時間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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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2015年醫療機構藥品直接掛網采購招標文件》中對投標藥品檢驗報告的時限要求為“2015年1月1日以後省 、市級或2015年9月以後企業全檢報告書” ,考慮到部分企業由於產品有效期較長 、庫存較大 ,近一年未安排相關產品的生產 ,無法提供近期的檢驗報告 ,經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 ,現將藥品檢驗報告的要求修改為“在藥品有效期內的省級 、市級或企業全檢報告書” 。
在網上信息填報期間 ,因檢驗報告不符合要求未能申報的藥品 ,現可補充申報 。由於網上信息填報平台已關閉 ,需要補充申報的企業 ,請填寫本文附件《增加產品申請》 ,與《遼寧省2015年醫療機構藥品直接掛網采購招標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一並遞交至遼寧省藥品招標材料遞交處(本溪俊安酒店) 。
補充申報材料遞交起止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雙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
附件 : 增加產品申請
遼寧省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3月15日